山东省54县纳入医改试点 公立医院将售平价药

发布时间:2023-08-02 02:18:43

医改政策据《齐鲁晚报》摘录从今年“十一”起,山东省54个县(市、区)被纳入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,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,药价降价幅度至少15%。届时,山东全省就有84个县(市、区)的公立医院告别“以药养医”了。

30日,山东省召开医改电视电话会议,正式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,取消全部药品加成。在此次被纳入试点的54个县(市、区)中,有国家确定的43个,也有山东省增加的11个。而在去年元旦起启动的第一批医改试点中,目前,山东省已有30个县(市、区)(含2个省级试点区)的70多家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。长期以来,为弥补财政投入不足,国家允许公立医院将药品加价后售予患者,加价幅度不得超过15%。但现实中,各家医院的实际加成要高于15%,有的甚至达到40%。药品加成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,加重了患者负担。

此次改革明确要求,药价无论加了多少,都要全部取消,同时要求第一批试点县也要参照执行。届时,药品降价幅度将远超15%。作为第一批改革试点县,平阴县曾做过测算,取消药品加成后,该院药品总价降低约39%。

为了补偿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,山东省提出,可以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,增加政府投入。在第一批改革试点中,山东省明确要求,医疗服务价格可以提高,但总量不能超过2011年度药品合理价差总量的80%,不足部分通过财政补贴和医院加强管理来补偿。但从试点看,补偿不到位,医院改革积极性受挫。此次,山东省明确,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实际减少的收入,80%靠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,政府财政补贴不得少于10%,剩余部分由医院加强管理补偿。

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面,山东省提出,要提高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服务价格,但要降低检查等项目的价格。在第一批试点时,平阴县就将专家检查费、护理费和手术费等提了价。其中,县人民医院的普通门诊诊查费由1元/次调整为6元/次,专家门诊诊查费由5元/次调整为10元/次,手术费(含麻醉费、手术相关治疗费)标准上调16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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